经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并报市委组织部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2007年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全省公开选调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调计划 计划使用法院专项编制选调工作人员20名,其中法官6名,审判工作人员10名,综合文秘人员2名,计算机专业人员1名,新闻宣传人员1名。 二、选调条件 (一)选调法官条件 1、具有全日制法律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已获得法律(法学)研究生文凭或硕士学位的,第一学历不限全日制本科。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获得法律(法学)研究生文凭或硕士学位的,可以放宽到38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审判员、检察员资格,并从事审判、检察业务满5年以上。 (二)选调审判工作人员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2、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通过全国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 (三)选调综合文秘、计算机(网络)、新闻宣传人员条件 1、具有与专业要求(中文或者法律,计算机,新闻或相关专业)相符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2、综合文秘、新闻宣传人员年龄3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计算机(网络)人员年龄28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以上。 凡参加选调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身份(以办理了公务员登记为准)。 报考法官和审判工作人员的选调对象,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6cm以上。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定于9月24日至10月8日18时。 2、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需填写《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并将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法律职务(技术职务)任命书、学历证、司法资格证等证件和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一并扫描后发电子邮件至: 邮箱cszy_tg@chinacourt.org。主题词统一为:“公选报名”四字。 3、考生资格审查时间定于10月10日8时30分至17时;审查地点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17楼。 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为: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法律职务(技术职务)任命书、学历证书、司法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和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4、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的,颁发准考证。 四、其他事宜 1、选调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内容安排和地点见准考证。 2、录用人员确定后,将办理录用手续,录用单位与录用人员要签订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不低于五年。 具体选调工作简章和选调各阶段的工作情况、地点和时间,均在市委组织部先锋潮网站(www.xfc.gov.cn)和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http://cszy.chinacourt.org)予以公告,可予查询。 选调工作咨询电话:市中院政治部0731-5798284 5798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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