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必须着力提高执政党的亲和力、内聚力和推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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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党的十六大强调:“党和国家的集中统一,是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在指导思想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原则问题上,全党全国必须保持高度一致。全党同志必须自觉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的原则,坚持维护中央权威,保证中央的政令畅通。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四个服从”中,最重要的是全党服从中央,这是处理党内各种关系的基本准则,既体现了民主,又体现了集中,是民主和集中的统一。党员个人在服从党组织的同时,在党内享有充分广泛的民主权利;下级组织在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在服从中央的同时,也依照党章和党的有关规定,享有从实际出发,积极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的权利。“四个服从”之所以是建立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党的上级组织和中央组织之所以有使下级组织和全党各个组织服从的权威,根本就在于他们是通过民主选举的合法形式自下而上地产生的,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符合党章和党规的合法性、统领全局的权威性。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都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觉悟和执政意识,坚定不移地处处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特别是维护党中央的权威,维护全党的团结。 2、充分发展党内民主。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的论断,这是我们党总结世界共产党盛衰兴亡历史经验教训得出的深刻结论,是我们党认识党内民主极端重要性的一种全新表达,是我们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党的活力关键所在。党内民主,不仅是一种制度形态,而且也是一种基本的政治生活,是科学的制度体系和健康的政治生活的有机统一。党内民主是党依据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对党的组织、体制和过程所做出的民主的制度规定以及由此所形成的党内政治生活。把握党内民主的科学内涵,必须从我们党的组织性质、任务和宗旨来探索党内民主发展规律,从中明确其发展的内在限度。一是党内民主不宜采取“大民主”等形式,而在于充分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党内民主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做到既积极又稳妥;三是党内民主的目的不是使党成为民主的试验地,而是使党成为充满生机活力的政党。只有充分把握我们党党内民主的发展规律及内在限度,才能健康地建设和发展党内民主,使党内民主成为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建设和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充分发展党内民主,一是要培育党内民主意识。民主意识不是先天形成的,它不仅来自于实践中民主制度的发展,还来自于自觉地进行民主教育和培训。在民主化日益深化的今天,民主意识随物质文化生活的提高而日渐强化,党内民主意识、民主观念正以全新的姿态影响着党内民主的发展。二是要发展党内民主作风。要弘扬光大以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努力创新党内民主思想理论,科学总结党内民主实践经验,使这些资源转化为推动党内民主发展的有效力量;要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积极实践体现党内民主的平等原则、公开原则、讨论原则、选举原则、集体领导原则、多数决定原则、监督原则和纪律原则,逐步形成具有实践意义的民主习惯和民主作风。三是要建设党内民主制度。要健全党的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确立党的代表大会在党内的权威地位,充分发挥党的代表大会的民主决策、民主选举和民主监督作用;要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使党内选举的一切活动都纳入制度轨道,切实保障选举的权利不受侵犯;要保障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民主权利,严格贯彻执行保障党员权利的规章制度;要健全党的集体领导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建立和健全各级党委的工作规则、议事规则和表决制度;要建立健全党内监督体系和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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