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扩大民主,健全村级运行管理的长效机制 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基石,加强村级管理,扩大基层民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任务。要建立健全村级运行管理长效机制,完善制度,丰富形式,扩大群众参与,集中群众力量,凝聚群众智慧,努力实现村党组织工作规范化、村民自治法制化和民主监督程序化。 健全协作制度,为支村两委定好位。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处理不好,就会造成“两杆旗”、“两张皮”的问题,就会造成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偏离方向。要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理顺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完善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工作的职责规范,细化“两委”权利、责任和义务,建立村党支部与村委会工作整体联动,协同配合的机制。要明确村党支部与村委会之间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村党支部要加强和改进对村委会的领导,支持村委会依法自治;村委会必须自觉接受村党支部的领导,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规范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机制,建立村党组织、村委会两委联席会议制度和重大事项向党组织请求汇报制度,村内日常内务的管理要由联席会议研究决定,联席会议由村党支部书记负责召集。要积极实行 “三位一体”,彻底理顺村党支部、村委会和村级合作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真正实现思想上合心,工作上合力,行动上合拍。 健全议事制度,为村级决策搭好台。村级决策要做到透明、科学、民主,必须有健全的决策制度和规范的决策程序。要按照职责权限,大力推进村级事务分别由支委会、村委会、两委联席会议、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制度,逐步完善和规范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村民代表议事程序等工作程序,严格按程序办事。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项,都须提请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按多数人的意见做出决定。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要支持和保障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依法行使职权,不仅要把重大问题及时提请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而且要把执行决定的情况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报告。 健全监督制度,为民主管理铺好路。实行村级民主管理,是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激励和约束,保障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效途径。要加大党务村务公开力度,积极推进村级事项从落实结果公开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的延伸,凡是村里的重大事项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都应全方位向村民公开。要建立健全以村民代表议事会、村民代表监督会、民主理财小组为重点的“两会一组”等群众性组织,建立健全民主议政日、民主评议村干部、村账民审和乡镇代管等制度,实行民主管理,加强民主监督,增强村级事务的透明度和村民群众参与度。(作者系中共长沙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范小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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