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在党的先进性建设中,必须坚持加强党的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是任何组织的根本的和长期的任务。我们党要实现长期执政,就要使党的先进性建设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高度重视和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贯穿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之中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先进性教育活动有阶段性和时间性,而先进性建设却是无止境的。党的先进性建设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党员和党组织的问题不可能通过一次集中教育活动得到全部解决,特别是有些问题还比较复杂,需要上下联动,综合施治,标本兼治。 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保持先进性,既要抓教育、提要求,更要靠长效机制。教育要有长远计划,也要有针对性,使之能解决实际问题,真正有效。长效机制要切合各种工作岗位党员的实际情况,又要有利于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基层党建工作的制度,既要具有根本性、稳定性、长期性和可靠性,有长期的工作目标,又要有阶段性的工作要求,科学具体,操作性强。既要有党内生活的各项制度,也要有群众监督的制度,通过征询群众意见、举报和通报等形式,加强党外监督。只有坚持着眼长远,以人为本,把时代要求与党员个体的内在追求紧密结合起来,形成完整的制度系统,才能使我们的工作具有内在驱动性和外在操作性,有效防止表面化、短期化、教条化。有了制度以后,就要加强学习、教育和宣传,使广大党员知晓其意义和运用,增强制度的公开性和刚性。制度公布后,对所有党员都要形成约束力,没有例外,没有余地。 我们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对党员培训学习、教育管理、服务群众和加强党内民主与群众监督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这些制度紧密联系实际,既有宏观指导,又有具体措施;既有加强党员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又有基层党组织建设可操作性的规范要求;既关注到党的建设的方方面面,又注重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以及服务人民群众。比如《关于进一步改进市委和县(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意见》、《长沙市党政领导与党外人士交朋友制度》、《长沙市直属机关党组织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实施办法》、《长沙市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工作的意见》、《长沙市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经费保障有关措施》、《长沙县党员“四会一课一谈心”组织生活制度》、《浏阳市选派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和联络员制度》、《芙蓉区丰泉古井社区“党员之星”评选制度》、《开福区街道党员代表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意见》、《雨花区无职无权党员设岗定责工作实施意见》、《长沙市城管局系统基层党组织议事规则》、《三一重工股份公司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制度》等。这些制度既有力地促进了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也为今后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提供了制度保证。实践证明,制度是真正管用和发挥长效的,对党的先进性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国共产党成立85年、执政57年、领导改革开放28年的历史,是赢得先进性,展现先进性,保持和发展先进性的光荣历史。在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条件下,继续带领人民群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使命。我们一定要居安思危,艰苦奋斗,以实际行动为党的先进性建设做出新的贡献。(作者系中共长沙市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肖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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