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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旨在解决推动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的思想障碍问题,从而有利于在体制、政策、操作诸方面深化改革创新,为实现“科学发展、富民强市”增添动力和活力。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党内民主是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巩固党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这充分说明中央对党内民主建设的态度是十分明确的。
而对如何推动党内民主建设的问题,党内也有一些顾虑和担心:一是怕“思想乱”。认为民主就意味着有不同的利益诉求、不同的政见表达,弄不好就会影响党的团结统一,甚至导致社会失序;二是怕“话不灵”。认为通过民主产生的人选,因为不是组织任命,而是广大党员和群众推选出来的,弄不好就会政令不畅,甚至丧失领导权;三是怕“效率低”。认为用民主的方式决策问题、选拔干部,程序繁琐,费时费力,没有太多必要。对这些顾虑,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形成共识。
党内民主建设既需要自上而下的带动,也需要自下而上的推动。从基层入手开展试点,既有利于规避民主建设过程中的风险,又有利于民主素质的培养和操作经验的积累,在局部领域首先取得突破,对于整体推进党内民主具有重大意义。在今年的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中,许多地方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在改革党内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为扩大基层党内民主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一是改革基层党内选举制度,应在扩大群众参与上创新。过去支村两委换届选举,一些人认为村委会成员是由全体村民推选出来,而村党组织成员基本上是党内推荐产生,因而认为村委会成员更具有群众支持度,而村党组织的权威则受到一些人的质疑。在这次选举中,一些地方在进行村委会成员“海推”提名的同时,一并进行村党组织成员“海推”,乡镇党委根据“海推”情况确定考察提名人选,较好地实现了组织意图与群众意愿的统一。今后,党组织候选人的产生应按中央提出的“党员与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具体规范,形成制度。
二是改革基层党内选举制度,应在引入竞争机制上创新。目前,基层党组织书记一般是等额选举产生,这种选举方式的竞争性有限,对候选人的职位压力感不大。今年在部分村试行的支部书记差额选举,候选人要公开发表施政演说,向党员群众作出任期承诺,有的还要现场接受党员质询,能较好地解决当选者“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相统一”的问题。今后可考虑在更大的范围内推行基层党组织书记差额选举制度,并适当扩大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比例。
三是改革基层党内选举制度,应在切实保障党员权利上创新。根据现有的规定,基层党组织书记一般是间接选举产生,即党员选委员,委员选书记。基层党组织书记是基层组织建设的关键性人物,但其产生过程基本由上级党组织决定,普通党员发言权非常有限,这样其实不利于党内民主的发展,不利于党员对党内事务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落实。今后,除党员人数特别多的基层组织外,其党组织书记一般应由全体党员直接投票选举产生。(作者系市委基层办常务副主任、市委组织部组织指导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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