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农村教育发展,芙蓉区对城区到农村支教教师及农村教师实施“三优先”。
一是评优评先优先。在各级各类评优评先活动中,原则上优先具有支教经历的教师;在下拨评优指标时,适当提高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的评优比例,如教师节开展的“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活动,城区学校的评优比例为10%,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则提高5个百分点,为15%。
二是职称评聘优先。在职称指标下拨时,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基本上满足这部分学校符合晋升职称条件的教师参评;在各类高级职称(小学高级、中学高级)评审工作中,对没有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任教经历的教师采取一票否决,优先考虑有支教经历的教师参评。
三是提拔送训优先。建立了年轻干部到条件相对薄弱学校挂职锻炼的工作制度,对于长时间在农村和薄弱学校工作且成绩突出的年轻干部优先提拔使用,近两年在农村学校成长并被提拔走上学校领导岗位的年轻干部有8名。在干部学习培训工作中,对农村学校的干部优先送训,如2006年选送参加市教育学院党支部书记培训班的9名书记中有4名来自农村学校;2007年选送到上海参加挂职锻炼的6名校长中有4名来自农村学校,选送参加校长任职资料培训班的12名学员中有5名来自农村学校。(芙蓉区委组织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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