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湘人发[2003]7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2007年对专业技术人员的需求情况,特制定湖南省第三测绘院(湖南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2007年进人招聘方案。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组织领导。省人事厅负责指导、检查、监督。湖南省第三测绘院(湖南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成立招聘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我院2007年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5人。
四、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合格;
2、身体健康;
3、博士研究生学历者年龄在 32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学历者年龄在30周岁以下;
4、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博士学位证书及英语六级以上证书。专业要求: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土地管理规划、等相关专业毕业,同时具有相关专业工作经验的技术骨干。
五、招聘工作程序
1、公告
有关招聘信息,我院将通过湖南人事编制网站、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网站及我单位网站(网址
2、报名时间
从2007年4月1日起,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学校推荐材料到湖南省第三测绘院(湖南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人事教育科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06年4月30 日。
3、考试(测评)
研究生以上学历者按规定免笔试。
4、面试考核
参加面试考核的工作人员由上级主管部门及院领导、测绘技术专家、人事部门负责人等组成,负责对应聘者进行面试考核并评分,根据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拟聘用 5人。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依次递补。
5、聘用审批和公示
招聘工作完毕后,将拟聘人员名单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批准后,在我院网站(网址WWW.hnpgc.com)上公布。
6、签定合同
聘用人员与湖南省第三测绘院(湖南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签定合同,按照省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合同鉴证手续。
首次聘用期为一年,一年后合格者续签合同。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国家政策确定。
联系电话:5656341
联系人:曾长沙
湖南省第三测绘院
(湖南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二○○七年四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