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我厅党组研究,决定公开选调(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招聘)职位和数量 (一)综合,4个。 (二)公共服务,1个。 (三)制冷技术,1个。 二、选调(招聘)专业(工种) (一)综合职位:中文、计算机专业。 (二)公共服务职位:中文、计算机、经营管理专业。 (三)制冷技术职位:制冷操作工种。 三、选调(招聘)范围 (一)综合职位:全省各级各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公共服务职位:长沙市内各级各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制冷技术职位:长沙市内各级各类事业单位。 四、选调(招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有一定的政治和政策理论水平,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开拓创新精神,热爱民政工作,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勤奋工作,团结同志。 (三)应选(聘)综合职位、公共服务职位者应具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身份,正科级以下(含正科级)职务;应选(聘)制冷技术职位者应具有事业编制人员身份。 (四)应选(聘)综合职位、公共服务职位者应在30周岁以下(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应选(聘)制冷技术职位者应在35周岁以下(197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五)应选(聘)综合职位者原则上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有较强的文字综合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应选(聘)公共服务职位者应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取得湖南省婚姻登记员资格证书;应选(聘)制冷技术职位者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取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制冷操作中级以上技术岗位证书。 (六)身体健康。 五、选调(招聘)方法 采取考试、体检和考察的方法进行。 (一)考试: 1、9月25(星期二)上午8:30——11:30,在省民政厅办公楼5楼大会议室进行笔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10月9日(星期二)上午8:00——12:00,在省民政厅办公楼5楼视频会议室进行面试。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二)10月18日(星期四)上午,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自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根据总成绩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递补考生体检。 (三)10月22日(星期一)——10月26日(星期五),进行考察。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07年9月4日——9月20日 (二)报名地点:湖南省民政厅人事处 地址:长沙市东风路276号 电话:0731-4502086、4502094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职位。 2、须本人现场报名。 3、报名时需交验居民身份证、工作证,最高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提交最高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 4、报名时需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 欢迎有志于从事民政工作的符合选调(招聘)条件者前来报名。 湖南省民政厅 二○○七年九月四日
编辑:张维 责任编辑:何仲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