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芙蓉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名小学教师。此次招聘对象为择业期内未被企事业单位正式聘用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2006年及以后的毕业生),在职在编教师、择业期内已被企事业单位正式聘用或者2005年及以前毕业未正式聘用的全日制毕业生。
招聘对报考条件提出了相关要求,应聘者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报考毕业生类岗位须具备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还应当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并符合招聘岗位相应的学科专业,普通话、计算机、英语等达到报考岗位的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地市级以上优秀教师称号者、副高以上职称者年龄最多可放宽3岁,计算机可放宽1个等级。
据悉,此次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为3月28日—3月30日共三天,4月初开始笔试,通过笔试、面试、试教、体检、考察,经公示合格后,与教育行政部门签订试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招聘教师均列入事业单位全额拨款编制,并实行合同聘任制和人事代理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教育局和聘用学校与其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芙蓉区委组织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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