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雨花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在化解矛盾纠纷方面的重要作用,经雨花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区人事局、区司法局共同组织,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聘用15名专职人民调解员。
此次公开招考对象要求具有法律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为引进高素质人才,对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可不限专业。共有27人报名参加考试,其中硕士研究生3人、本科学历15人、专科学历9人。笔试考试已于2008年5月16日上午在区委党校顺利进行。
此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程序组织,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根据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选。预计6月上旬新聘用的人员可充实到各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员队伍。(雨花区委组织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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