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03]1号)规定,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湖南省文化厅决定湖南省群众艺术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数名工作人员,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
二、聘用管理 在编制范围内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享受全民事业单位职工待遇。
三、报考资格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工作能力较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及岗位所需条件 1、拟招聘戏剧专业人员二名(其中导演一名,编剧一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导演需具备二级导演职称,编剧需具备二级编剧职称。有一定的戏剧表导演能力,有策划和组织大型晚会和大型群众文化活动的经历和能力。 2、拟招聘音乐专业人员三名。其中一名副高以上职称,二名大学本科音乐专业以上学历,会电脑音乐制作和录音工程,有一定的专业成就。 3、拟招聘美术摄影专业人员三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有一定的创作能力和辅导能力,熟悉舞台美术。懂摄影或书法。 4、拟招聘舞蹈专业人员四名。其中一名副高以上职称。三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专业成绩突出,有一定的创作能力和辅导能力。 5、拟招聘《文艺生活》杂志编辑二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有较丰富的编辑工作经验,能独立完成编辑工作。 6、拟招聘《文艺生活》杂志社发行部主任一名。有从事发行工作的经历和丰富的发行工作经验。 7、拟招聘群众文化理论研究人员一名。副高以上职称,有从事群众文化工作的经历,有群众文化理论研究的成果。 8、拟招聘人事管理人员一名。中共党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验。 9、拟招聘剧场经理一名。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主任舞台技师职称以上,有剧场管理的经历,有丰富的剧场管理经验。 10、拟招聘剧场经理助理一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主任舞台技师以上职称。熟悉一至二门外语,懂剧场管理。 11、拟招聘经营及物业管理人员四名。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其中一名如系法律本科生可优先考虑。 12、上述人员中,一般专业人员,年龄控制在35岁以内,如有副高以上职称或专业突出,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13、上述人员中,如无相关学历,根据国务院国发(1981)50号文件及湘人计(1988)103号文件精神,获得省级以上自学成才奖的优秀人才,可优先考虑。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07年7月13日至7月17日。 2、报名地点:长沙市韶山北路137号省文化娱乐中心三楼湖南省群众艺术馆办公室(人事科)。外地报考人员可以采取传真报名的方式,将报名相应证件的复印件传真至0731-4113935,转交办公室。传真报名的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需带齐有效证件,核查原件后领取准考证。 3、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及其它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三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学校暂未颁发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还需携带本人学生证和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4、湖南省文化厅、湖南群众艺术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参加笔试和面试的报考人员。
六、笔试和面试 1、此次公开招聘采用笔、面试的方式进行。 2、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实际工作能力、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招聘考试的成绩,以笔试成绩(占总分的40%)和面试成绩(占总分的60%)相加后的总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 3、本次招聘中的笔试、面试工作由湖南省文化厅和湖南省群众艺术馆共同组织实施。 4、时间安排。接到电话通知的参考人员7月20日到湖南省群众艺术馆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笔试时间:7月26日,考试地点湖南省群众艺术馆四楼教室,参加考试时请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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