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检、考察与公示 1、体检采取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名单,由湖南省群众艺术馆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应按招聘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湖南省文化厅和湖南省群众艺术家馆可根据需要,采取在考察对象的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3、公示:湖南省群众艺术馆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填写《拟聘用人员名册表》,报省文化厅同意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五天。 八、录取与聘用 公示结束后,将拟聘人员名单报湖南省文化厅和湖南省人事厅审批,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持省文化厅开具的《聘用通知书》到湖南群众艺术馆报到,并根据湘文人[2003]45号文件规定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和鉴证。 详细情况请登陆:①湖南人事编制网站:http://www.hnrst.gov.cn 联系电话:0731-4113935 联系人:胡敏 传 真:0731-4113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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