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完善城乡协调发展的机制。健全完善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机制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所在,是各级领导干部在统筹城乡发展过程中必须重点考虑的问题。城乡协调发展,其核心要义是,充分发挥城市发展的先发优势,高度重视农村发展的主体地位,在统筹城乡发展中逐步改变农村发展的落后现状,实现城乡协调发展。这些年来,我们在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过程中,着力健全和完善了以下机制:在公共资源配置上,扩大财政对农村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现代文明向农村延伸和覆盖,让农民更多地分享公共资源和公共产品。在规划建设上,逐步把城乡公共设施、居住社区、产业布局、生态环境作为一个整体,通盘考虑,统筹安排。在劳动就业上,从户籍、就业、居住、入学等方面清除城乡一体化的制度性障碍,发挥城镇在劳动力转移就业中的主渠道作用。在援助合作上,继续加强扶贫开发,探索和完善城区、街道支援贫困乡村发展的机制和模式,大力促进城乡区域间的互惠互利合作。
第三,加强城乡协调发展的领导。实现城乡协调发展的目标,关键在于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必须强化领导责任。城乡协调发展是一个关系全局发展的长远战略举措,领导重视是根本保证。因此,各级领导必须把它作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通盘考虑,强力推进。各级领导应当结合本地实际,明确责任,认真制定实施计划,细化阶段目标,确定阶段重点,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整体部署的有序推进。必须强化部门配合。城乡协调发展,涉及上下左右,覆盖面广,政策性强,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各级各部门必须树立全局观念,服从和服务于这一大局,主动履行各自职责,加强相互间的协调联系,共同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必须强化目标考核。城乡协调发展是新形势下执政理念的转变,是促进城乡共同发展的新要求。要取得实实在在的进展,必须建立和实施有效的考核体系,以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应当把城乡协调发展的成效纳入各级各部门的目标考核,把城乡协调发展的能力作为对各级领导的能力考核的重要指标,以科学的考核体系保证工作目标的实现。
推进城乡协调发展既是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重要任务,也是衡量我们各级领导干部能力的重要方面,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和认真思考,通过强有力的工作,化作加快城乡协调发展的生动实践。
编辑:张维 责任编辑:何仲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