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保局等单位关于做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 |
|
| 来源: 湖南省政府网 |
3、完善农村供水设施建设。结合各地村镇建设规划,因地制宜确定供水方案,选择安全、可靠、成熟实用的供水技术。农村供水工程采用集中式和分散式两种方式,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建立完善行之有效的节水和饮水安全保障措施。认真解决含氟,以及汞、镉、铅、砷、铜等重金属污染超标地区的饮用水水质净化问题,使饮用水达到合格标准。推行农村供水的自我维护、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确保长期稳定地解决农村吃水难和饮水安全问题。距离城镇供水管网较近的村庄,应优先选择城镇供水管网延伸的供水方式,实行城乡统筹、区域供水。 (三)清洁田园。以推广发展生态农业建设为核心,采取与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开展土壤污染现状调查。按照土壤调查技术规定,合理布点监测,建立全省土壤背景值数据库,提出土壤污染防治对策。在土壤调查的基础上开展污染土壤修复技术攻关,重点抓好清水塘等工矿区土壤修复示范项目。推广生态施肥、病虫害生态控制等农业清洁生产技术,改变农业生产方式,创建一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示范区。重点选择不同规模的养殖场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示范。推广多种生态农业建设模式180万户。 1、土壤污染综合治理。开展全省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全面掌握土壤污染现状、污染范围、主要污染物和污染程度,建立健全土壤环境监测体系,建立土壤背景值数据库,为土壤污染防治、测土配方施肥、土地修复和合理布局农作物耕种等提供技术支持。 针对不同的土壤污染类型(污灌区、工矿区、工业废弃地等),开展污染土壤修复和治理技术研究,重点抓好重金属污染土壤治理和修复,在基本农田保护区、“菜篮子”基地等与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密切相关的农产品生产地,创建一批土壤污染综合治理试点示范工程。 2、养殖业污染防治。加强畜禽养殖环境监管,划定禁养区和限养区;在重点区域、流域、生态敏感区,控制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引导畜禽业生产在农业生态系统内的良性循环。遵循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的原则,综合利用优先,因地制宜选择养殖废弃物处理处置方式。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积极推行生态型水产养殖模式。 3、防治农药、化肥和农膜等农业面源污染。大力推广稻田养鸭、频振式杀虫灯等生物、物理防治技术,综合防治农作物病虫害,合理施用农药,逐步减少农药使用量。调整肥料结构,推广使用有机肥料,减少化肥施用量。推广微生物肥料和垃圾堆肥,普及测土配方施肥,教育和引导农民提高化肥施用技术水平,结合合理的灌溉技术,减少化肥流失。推广使用可降解塑料薄膜,改进农膜使用技术,减少农膜对土壤的危害。建设农业投入品、废弃包装袋、瓶等废弃物收集池,防止对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4、生态农业建设。加强对农民的农业科技普及教育,提高农民生态农业意识。因地制宜推广和开发生态农业实用技术,开展生态农业建设,创建高效生态农业模式。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建设与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紧密结合的生态农业模式,实现农业生产物质的循环利用。重点抓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现农业废弃物资源化。鼓励发展以庭院经济为主的院落生态经济模式。进一步开展流域综合治理,抓好水土保持工程的实施。采取措施,控制和排除外来入侵物种的影响。大力开展环保产品认证工作,鼓励发展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促进农产品规范安全生产。 (四)清洁能源。以发展农村沼气为重点,多种能源互补,建立农村清洁能源体系。新建户用沼气池150万个、无害化家庭户厕50万个。全省建设500个规模化养殖场集中供气工程。 1、普及新能源。按照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原则,大力发展农村沼气、秸秆气化等可再生清洁能源。结合各地实际情况,采取一户一池或多户一池联建的方式,将农户畜禽散养废物资源化。规模化养殖场鼓励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实施生态型、循环型的新型养殖业。积极发展生物质能源,有条件的地方鼓励发展太阳能、风能以及发展农村小水电。城郊村镇应逐步纳入城市能源供应体系规划,提倡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