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切实加强对农村文化建设的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文化建设,要把农村文化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纳入财政支出预算,纳入扶贫攻坚计划,纳入干部晋升考核指标,确保农村文化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要把农村文化工作列入创建文化先进县市区和创建文明村镇的评价体系,将服务“三农”作为文化单位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文化建设的主要责任单位,要切实担负起责任。要加大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各级财政要拿出一定资金,对县市区、乡镇文化设施建设实行专项补贴,将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安排一定数量的国债资金和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乡村文化建设。省、市州要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确保农村重点文化建设的资金需求。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认真制订农村文化建设规划,并切实抓好落实。建立各级党委、政府农村文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1至2次农村文化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农村文化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宣传文化部门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搞好综合协调。群众团体要在农村文化建设中努力发挥作用。新闻媒体要加强对农村文化建设的宣传报道,推介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为农村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