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共服务类研究,要从数量、质量与服务水平、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依据不同的研究内容从下列方面加以考核评价:一是服务的质量。抗性鉴定和区域试验布局的合理性,试验的规范性,结果的科学性、公正性、准确性、公开性。二是服务的数量。品种资源收集、评价的数量,筛选优良材料(基因)的数量,提供应用的数量等。三是创新性,研究领域的创新情况,获得的专利或其他知识产权情况。四是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五、主要措施
“十一五”期间,全省育种攻关采取“强化统筹、优势集成、严格准入、动态管理、保护产权”措施,大幅度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良种产业化水平。
(一)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对全省农畜育种攻关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充分发挥企业、部门、地方与专家的作用,加强各相关计划之间的衔接,积极吸引地方特别是企业参与课题实施,与科研院校共同进行技术创新、材料创新、新品种培育与产业开发。加强农畜育种攻关的日常管理、监督、考核,协调处置在计划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各类问题。
(二)加强优势集成。实行“政府引导、企业参与、产学研相结合”的协作攻关机制。采取“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运行方式,鼓励种子科技企业与优势明显的科研机构组成产学研联盟。采用公开申报的方式落实承担单位。研究内容、目标任务与市场相结合,与地方政府支持相结合;育种资源交换、信息交流与人才培养相结合,与国际科技合作交流相结合,形成全省育种力量的协作攻关机制,建立健全我省精干高效、联合协作的育种攻关协作网。
在项目组织上实行强强联合,开展跨学科、跨单位、跨地区联合攻关,在资源收集利用、材料、方法等基础研究,良种选育和配套共性技术,良种扩繁及产业化技术创新等研究,实行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产学研联合攻关。促进良种良法配套,推进良种产业化技术创新与开发。
(三)严格实行准入制。为保证育种攻关预期目标的实现,根据工作基础、设施设备条件、研究开发能力、学科构成和产学研结合等综合情况确定进入育种攻关联合体或研究团队。
对牵头或参与育种攻关的企业,要求具有3年以上相关开发基础,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应低于2/3,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育种攻关组负责人必须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良好的学术道德,长期从事本领域研究的学科带头人;育种攻关课题组应有相关研究工作基础并有5名以上工作基础扎实、具有高级职称的专职研究团队。
(四)实行动态管理。实施育种攻关项目“3+2”动态管理模式,实行“重点评估、目标管理、动态调整”的绩效考核。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首席专家负责制、课题负责制、招投标制,实行绩效考核。成立项目监督考核小组,制订科学公正的评估指标体系和绩效考核办法。充分发挥专家咨询组的作用,在立项、年度考察、中期评估、区试等环节加强过程监督,选择重点课题,实施重点考察,建立信誉档案。根据课题研究和管理情况实施动态调整的运行管理机制,做到有进有出,优胜劣汰。
(五)强化知识产权的保护。建立育种攻关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将新品种、新材料保护和专利技术纳入育种攻关管理全过程。积极引导和推动科研、教学单位和企业建立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规章制度并把获得知识产权作为攻关考核指标。
制定《四川省育种成果保护及新材料交流管理办法》,建立育种新材料交流、成果保护与奖励制度,引导和促进课题内部的材料交换与智慧交流。在立项时,必须明确知识产权指标及其权益归属,要以形成自主知识产权为育种攻关的重要目标;在实施过程中建立“育种新材料”认定、登记和权益保护制度,加强对育种新材料的培育者和单位的权益的法律保护,及时将创新材料、新方法等研究开发成果以专利或技术秘密的形式保护起来。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前提下,育种攻关组内要加强协作,有义务进行信息交流和育种新材料交换,各攻关组内要制订材料交换管理办法,实现资源和信息共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