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开受理。按照“十一五”攻关指南要求,凡在省内注册,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事业单位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不接受个人申请。大力提倡产学研联合申报。
(三)专家评审。省育种攻关领导小组办公室邀请国内相关领域知名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遴选,提出评价意见和建议。
(四)择优推荐。省育种攻关办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按照优势集成、产学研结合原则择优选择承担单位,提出育种攻关联合体的建议;在此基础上通过评审答辩,推荐课题组长或组长单位。
(五)审定实施。省育种攻关领导小组审定全省“十一五”育种攻关实施方案,研究确定攻关研究方向、课题设置、承担单位、经费分配、考核奖励等重大问题。省育种攻关办负责落实和组织实施。
四、组织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省育种攻关领导小组将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农畜育种攻关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协调发展改革、教育、科技、财政、农业、林业、水利、畜牧、金融等有关部门,充分发挥部门、地方与专家的作用,加强各相关计划之间的衔接,积极吸引地方特别是企业牵头或参与课题实施,与科研院校共同进行技术创新、材料创新、新品种培育与产业化开发。加强农畜育种攻关的日常管理、监督、考核,协调处置在计划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各类问题。
(二)实行“政府引导、企业参与、产学研相结合”的协作攻关机制。在政府的引导下,实行“开放、流动、竞争、协作”运行机制。鼓励优势明显的科研机构与有条件的种子科技企业组成产学研联盟。采用公开申报、择优委托的方式落实承担单位。强调研究内容、目标和任务与市场相结合,与市(州)政府支持相结合,育种资源交换、信息交流与人才培养相结合,与国际科技合作交流相结合,形成全省育种力量的协作攻关机制,建立健全我省精干高效、联合协作的育种攻关协作网。
(三)实行“重点评估、目标管理、动态调整”的绩效考核。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首席专家负责制、课题负责制,对部分内容实行招投标制。实行绩效考核。成立项目监督考核小组,发挥我省知名的育种、种养殖、动植物营养、动植物疫病防治等方面技术类专家和经济、管理类专家作用,对全省育种攻关进行学术和技术咨询,全程参与工作检查、考核评议,及时向省攻关领导小组提出决策参考意见和建议。
选择重点课题,实施重点考察,建立信誉档案。强调新品种的选育在保证产量的前提下,做到产量、品质、抗性、资源高效的同步提高;强调新品种的选育要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为目标;强调新品种的优质专用,充分考虑农产品的市场价值以及加工品质、商品品质、营养品质、卫生品质和环境应用价值。根据课题研究和管理情况实施动态调整的运行管理机制。
(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建立育种攻关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制定《四川省育种成果保护及新材料交流管理办法》,将新品种、新材料保护和科技成果、专利技术纳入育种攻关管理全过程。积极引导和推动科研、教学单位和企业建立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规章制度并把获得知识产权作为攻关考核的重要指标。积极探索并完善科技成果、品种权、专利技术等参与分配的方法和途径。
(五)加大育种攻关投入力度。“十一五”期间进一步加大对农作物和畜禽育种攻关的投入引导力度,增加育种攻关科研经费投入,积极争取国家重大专项、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跨越计划等投入,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和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拓宽育种攻关投融资渠道,为育种攻关提供资金保障。
(六)加强国际合作。鼓励技术可控性强的课题组在完善合作协议、遵循国际惯例的基础上建立跨省和跨国的紧密型合作关系,扩大品种资源的交流和选育品种的生态适应范围,开辟新品种推广区域,使四川省的育种攻关在满足本省农业生产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基础上扩大新品种在省外和国外的推广应用,大力推进“川种”的国际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