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文明办、发改委、科技厅(局)、民政厅(局)、财政厅(局)、农业厅(局)、人口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文明办、发改委、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局、人口计生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根据《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的部署和要求,“十一五“期间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农家书屋“工程。
“农家书屋“工程是由政府统一规划、组织实施的一项惠及广大农民群众、推动农村文化建设的重大工程。工程的建设对解决农民群众“买书难、借书难、看书难“的问题,保障农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小康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地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领导,把“农家书屋“工程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加大投入力度,引导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家书屋“建设,确保“农家书屋“工程取得实效。
现将《“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做好落实工作。实施过程中的重要情况,请及时与“农家书屋“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联系。
新闻出版总署
中央文明办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技部
民政部
财政部
农业部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七年三月六日
“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充分发挥新闻出版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切实解决广大农民群众“买书难、借书难、看书难“的问题,从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入手,促进新时期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的部署,国家从2007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农家书屋“工程。
“农家书屋“是为满足农民文化需要,在行政村建立的、农民自己管理的、能提供农民实用的书报刊和音像电子产品阅读视听条件的公益性文化服务设施。
“农家书屋“工程是政府统一规划、组织实施的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基础工程、民心工程之一。工程建设坚持政府扶持、社会捐助、统一规划、分头实施的方针,多渠道吸收资金,整合各种资源,“十一五“期间计划在全国建立20万家“农家书屋“,到2015年基本覆盖全国的行政村。
一、指导思想
“农家书屋“工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加大政府对新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保障农民群众最基本的文化权益,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
“农家书屋“工程的主要任务是为广大农民普及科技知识,传播先进文化,提供精神食粮,体现人文关怀,努力满足广大农村群众最基本的精神文化需求和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方面文化消费需要。
“农家书屋“工程现阶段着力解决农民群众“买书难、借书难、看书难“的问题。通过在农村建立自管自用的书屋和农民自助读书组织,让农民在家门口就能学习知识、获取信息,促进农民读书用书,开启智慧,活跃和丰富文化生活,净化农村出版物市场,改善农村文化环境,提高农民整体素质、文化生活质量和农村文明程度,在建设经济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的新农村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农家书屋“工程的中长期目标是通过5-10年的建设,在全国农村逐步建立起“供书、读书、管书、用书“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律的农村出版物发行服务新格局,达到书屋阅读条件完备、体制机制相对完善、服务功能不断加强、出版物发行网络延伸进村、农村出版物市场初步形成的基本目标。有效解决农村出版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用健康有益的出版物占领农村出版物市场,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