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年。《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6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闽委发[2006]6号)和全省妇女人才会议都强调指出要“确保在村‘两委’班子中至少有一名女性”。为了采取有力的措施,争取实现省里提出的100%的村有女性进村“两委”的目标要求。三明市妇联就农村女性进村“两委”比例问题,对部分县(市、区)开展调研。
调查显示,农村女性进“两委”比例偏低的原因有两个方面: 1、客观原因: (1)受职数的限制,女性进“两委”难度加大。由于村干部职数有限,村“两委”选举竞争激烈,使村民“选男不选女”的意识更为突出,增加了妇女竞选村“两委”的难度。 (2)传统观念严重影响着农村妇女参选参政。在当前农村,“男主外、女主内”的思想仍占主宰地位,轻视、歧视妇女的思想仍然存在。一些村一直以来都无女性进村“两委”班子,村民以为这是很正常、很自然的事,从意识深处就没有把女性作为班子成员的人选。总认为年轻的女性长大了要外嫁,培养了也是为外人培养;年长的媳妇要围着锅台转,没有精力干村里的事。因此,提名也好,选举也好,一律将女性排斥在外。 (3)有的地方党政领导对农村妇女参政议政工作重视不够,有的作风不够深入,具体措施不力,没有积极为妇女参选参政搭建平台。 (4)有的乡村培养女后备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相对滞后,造成农村女后备干部青黄不接,有的村级后备女干部人选严重缺乏。 2、主观原因: (1)由于长期受“男主外、女主内”世俗观念的束缚,女性主动参选意识不够强,在参选参政过程中多数处于被动地位。换届选举中,往往会出现几个候选人竞争一个职务,参选的妇女大多觉得宣传自己或者展示自我是在拉选票、是不光彩的事,抱着顺其自然的态度。 (2)农村妇女整体素质低于男性,特别是参政议政意识较弱。 综上所述,我们感到从总体上讲,当前农村妇女在参选参政方面尚不具备与男性平等竞争的条件。要实现100%的村有女性进“两委”的目标,务必采取必要的措施,出台倾斜政策,推动农村妇女参选参政工作,为此建议: 1、领导要重视,把农村妇女参选参政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县、乡两级党委、政府要对女性进村“两委”工作切实予以重视,加强领导。组织、民政部门和妇联要明确责任,切实从组织领导上保证村“两委”换届中女干部的比例。 2、要出台政策,推进农村女性参与民主管理。建议由组织部、民政局和妇联联合下发《关于认真做好村级换届选举中女性进“两委”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换届选举中确保女性进“两委”班子的原则要求及具体措施,确保新一届村“两委”班子中至少要有一名女性。 3、要广泛宣传,为农村妇女参政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县、乡两级党委、政府要做好农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使大家充分认识女性进村“两委”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妇女在村级事务管理中不可替代的作用,宣传有关妇女参选参政的政策规定,特别要加大法规关于村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中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和闽委发(2006)6号关于“确保新一届村‘两委’班子中至少要有一名女性”的宣传。 4、要做好推荐候选人的工作。在推荐提名候选人时,要做好教育和引导工作,保证候选人中有女性。要通过推荐多名女候选人的办法,确保至少1名女候选人当选。
5、各级成立选举指导委员会时,要吸纳妇联参与指导委员会的工作。 6、积极培养,切实抓好农村后备女干部队伍建设。各地要重视加强农村妇女人才库建设,为村级班子提供充足的后备资源。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着眼长远,把发展女党员与培养女后备干部有机结合起来。在选拔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村级后备干部时都要确定一定的妇女比例,每年新发展的农村女党员比例至少要达到20%。要注意发现和培养优秀妇女骨干,将科技女能手、致富女能人、返乡女青年纳入后备队伍,并落实教育和帮带措施,加强培训,使其尽快成长,为从根本上解决妇女进村 “两委”比例偏低问题提供人才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