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要克服“情感女性”的心理影响,在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上下功夫。《红楼梦》里曾把女性比作水作的,男人是泥作的。从一个侧面说明女性比男性更富有情感。在社会交往和参与社会管理上,我们女领导干部需要有含蓄、温柔、热情、勤朴、稳重的一面,需要有对事业执着追求的拼劲。但也容易过于注重情感而缺乏理性。导致工作过程中出现为情所动、为情所困、为情所累的问题,有些时候该说时碍于情面而不敢直面指出,该处理时也是“心太软”,影响了女领导的工作能力和领导权威。我们要深切体会到在实现工作中的某些问题和领导权威。我们要深切体会到在现实工作中的某些问题上出现干群紧张、工作受阻,无不与依主观意识、不依法办事的原因相关。所以,我们女性领导干部必须牢记执政之要在于为民,行政之要在于依法。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坚持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善于运用法律推进工作,提高效率。首先要知法,就是凡要求群众知道的“法”,自己要先“懂”;凡涉及本级全面性工作的“法”,自己要先“通”,凡本职岗位常用的“法”,自己要先“精”。其次要守法,就是要积极适应形势发展变化,不断改进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把由主要依靠行政手段推动工作,向主要依靠法制手段转变,实现以法治代表人治,减少工作的随意性。在生活中管好自己的亲属和家人,排除人情干扰,推进工作更快更好地落实。在应对突出事件,开展社会交流过程中,以法律视角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真正做到决策问题遵循法,解决问题依据法,言语行为符合法,不越位不错位不失位。再次要护法,就是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坚持公平正义,公正执法,不搞“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把依法行政贯穿到执政为民的全过程,真正做一名带头学法知法的模范、遵纪守法的模范、用法护法的模范。
四、要克服“家庭女人”的角色影响,在提高构建和谐社会能力上下功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包括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互惠共生、协调发展的和谐关系。两性的和谐发展直接关系到人的全面发展,是一个重要的社会范畴。在现实中,我们很多女性领导认为“贤妻良母”和“事业女性”是鱼和熊掌的关系。大多都愿持前者而放弃后者。没有很好地理解女性领导既是女人,又是领导,承担着社会和家庭的双重责任。因此,我们必须发挥女性主体意识,摆正女性角色位置,积极营造一个稳定和谐、谅解宽容的良好环境。一是要义不容辞地担当起维权角色,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要广泛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自觉争当先进文化的倡导者和推动者,大力加强女性“四有”、“四自”教育,塑造新时代女性的新形势,大力营造有利于女性发展的良好社会文化环境;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和腐朽思想的侵蚀,用良好的行为去影响家庭、子女和社会;要凝聚力量,全力维护社会成员平等接受教育、平等进行劳动创造、平等参与社会竞争、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同构建起男女平等协调发展的格局,最充分地调动广大女性投入到建设小康社会中来。二是要毫不动摇地担负起维稳责任,推进妇女在保稳定促发展中建功立业。保持稳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和保证。女领导干部要在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建设的同时,切实强化维稳责任意识。当前,尤其要把做好女性就业再就业工作作为支持促进改革、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努力改善妇女的创业和就业环境。鼓励和帮助企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尤其是下岗失业妇女,转变就业观念,提高就业技能,拓宽就业渠道。使自己成为促进改革、发展和稳定协调发展的推动者、实践者。三是要责无旁贷地担当起女性角色,处理好工作与家庭的关系。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是我们工作的支撑。我们女领导干部如果脱离了事业,脱离了工作,就等于远离了幸福。如果脱离了家庭的支持,我们也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事业、家庭犹如车之两轮,不可偏颇、不可耽误。就必须做到“谋政不甘平庸,持家做贤妻良母”。即在社会上成为一个称职的女领导、女强人、女能人,在家庭中成为一个好妻子、好母亲、好女儿。要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善于做好老人和丈夫的工作,赢得他们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决不能把工作的压力带给家人,将领导的余威带回家庭,让家人敬而远之。与此同时要注意加强锻炼,保持健康的体魄、充沛的精力,去不断开创美满、充实、和谐的新生活,从而展示出现代女性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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