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长沙县在培养女干部工作上,给予政策上的倾斜,努力营造女干部成长的良好氛围。目前,全县行政机关共有女干部482人,占行政机关干部总数的24.7%。县级四大家班子配备了5名女领导干部,其中,县级正职1名,副职4名。20个乡镇59个县直单位配备女领导干部96人,其中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达26人,占正科级领导干部总数的22.3%。该县在培养女干部工作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出台政策。长沙县委出台了《长沙县2006—2010年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规划》等文件,明确培养女干部工作的目标和责任,把培养女干部工作列入各级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等职能部门的工作责任来落实。建立了女后备干部人才库,占后备干部队伍总数的28%,并计划两年内达到三分之一。建立年轻女领导干部跟踪管理制度,对全县40岁以下科级以上女干部,从培训学习、实践锻炼、纪律监督及个人奖惩方面,全方位实行跟踪管理,加强谈话沟通,促进女干部的健康成长。
二是创新教育培养举措。通过召开座谈会、报告会等形式,请老干部谈经验、让政绩突出的现职女领导干部谈体会,帮助新走上领导岗位的女干部尽快进入角色,当好人民公仆。通过挂职、任职、交流、轮岗等形式,安排女干部特别是年轻女干部到基层、到环境比较艰苦、情况比较复杂、困难比较多、任务比较重的地方和关键岗位去经受锻炼和考验。县委异地送训干部时,女干部必须占三分之一以上。2004年来,该县先后安排女干部参加各级各类培训达1500多人次,共下派镇村挂职锻炼的女干部有46人。
三是及时为女干部排忧解难。成立了长沙县女领导干部联合会,及时听取女干部的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每名县级领导负责指导一名科级党政女一把手,科级单位每名党政一把手负责帮助本单位副科级女领导干部开展工作,每名副科级干部负责指导本单位女干部工作。2004年以来,全县共为女干部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460件次,其中,解决女干部配偶工作、子女就业等生活困难87件。(长沙县委组织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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