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长沙县环保局特聘请司法局专家熊利清为全局职工进行法制培训。专家主要就环境执法的法律程序、尤其是在处理环境污染纠纷解决中应该注意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说。他强调指出,证据是解决好一切纠纷的关键。因此首先要了解证据的种类,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当事人举证等。每一种里面又包括很多细小的种类,执法人员执法时应当考虑全面周到。在日常工作中,要对群众说实话、办事实、求实效,既要严格执法,又要热情服务,高效率的完成各项任务,让领导放心,群众满意。
此次法制培训进一步强化了环境保护的法治理念,让环保执法人员更明晰了环境行政执法的程序,对长沙县环保局加大自身建设力度,不断完善队伍建设制度,提高行政执法能力,确保行政执法水平以及全面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都有长远的意义。(长沙县委组织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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