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县审计局多措并举加强政府投资项目中介参审质量管理。
一是明确社会中介参审质量完成要求。强调社会中介机构接受委托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须严格遵守的各项要求,明确社会中介机构参审审计误差率必须控制在2%以内。二是加大社会中介参审审计复核力度。主要采行资料审核、现场踏勘相结合的方式,对社会中介参审项目实行抽查审核,并突出对100万元以上中介参审项目的重点复核;同时设立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专职复核岗位,有重点、有选择地对中介参审已复核项目实行“再复核”、“再监督”。三是强化社会中介参审质量管理考核。严格社会中介参审质量标准,并以量化考核实行质量管理,规定社会中介参审项目审计误差率超过2%的根据不同的误差率扣减10%至50%的审计服务费,误差率超过5%的取消当次审计服务费,当年审计误差率超过5%累计3次及以上或当年审计误差率超过2%低于5%累计8次及以上的,暂停委托及组织审计业务一年。(宁乡县委组织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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