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通过六项机制共同做好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工作。2007年长沙县在乡镇政府换届中,17个乡镇配备了党外领导干部,圆满完成了《2004-2007年长沙市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规划》的有关要求;并按照“一职二备”的原则,建立了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党外后备干部队伍。
一是建立实用有效的培训机制。将党外干部理论培训纳入全县干部培训计划,每年举办1-2期党外干部培训班,同时选送优秀党外干部参加市委党校和省、市社院培训并选送部分优秀党外干部到发达地区培训学习,使他们进一步开阔视野,提高政治素质和领导能力。并在培训目标上做到有的放矢,缺什么补什么”,有计划、有目的地重点培养,达到培养与使用的有机统一。
二是建立多管齐下的选拔机制。始终坚持“广选、重培、实用”的宗旨,多渠道选人:每年拿出一定的职位向社会公开招考,动员党外干部参与,如在今年全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工作中,拿出1个副乡(镇)长职位要求限定党外人士报考,以确保党外干部的脱颖而出;县级领导通过与党外人士交朋友和下基层调研发现一些优秀的党外干部苗子,并向县委力荐;民主党派、工商联联名推荐;组织部、统战部组织一年一次联合考核,择优提拔,使一批优秀的党外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
三是建立有的放矢的使用机制。采取“一把尺子、适度倾斜”的办法,在党外人士任职年龄、任职资历等方面适当倾斜,不拘一格选人才。做到“三个优先”,即公开招聘中在党内党外人士条件同等时,优先录用党外人士;在提拔干部对象条件同等时,优先考虑党外干部;在安排县直部门岗位时,优先照顾党外干部。
四是建立相互协作的沟通机制。成立了由组织、统战、人事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长沙县统一战线领导协调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对拟任用的党外后备干部,由统战部提供推荐人选名单。建立了县级领导干部联系党外干部和党外人士制度,明确县级领导干部每人联系一名党外干部和党外人士,通过一对一的培养教育,使党外干部迅速成长。
五是建立严格的督查考核机制。组织、统战部门既加强对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又抓好培养选拔工作的督查落实,并逐步形成制度,将集中性的督查与经常性的督查结合起来,确保党外干部安排工作到位。统战、组织部门履行推荐、选拔职能,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职能,年终有关部门共同参加年度考核工作,做到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
六是建立跟踪管理服务机制。县委注重加强与党外干部的联系,着重从三个方面对他们给予必要支持。一是打好“预防针”。在正式任职前,组织部、统战部的负责同志都要找班子成员中党内、党外的同志共同谈话,明确要求党内同志与党外同志要搞好分工负责和密切配合,求同存异。二是加强跟踪管理。对安排了党外领导干部的单位,县委责成统战部跟踪掌握情况,建立起县委与党外干部快捷流畅的信息交流渠道。对工作好、有突出成绩的党外领导干部适时予以表彰;对工作一般、政绩平平的及时谈话,进行鞭策和教育,促使其尽快进步和成长;对班子不够协调、运转不够正常的,及时做好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班子高效有序运转。三是生活上关心照顾。坚持组织召开党外干部座谈会、春节团拜会,通过对党外干部走访慰问和约见谈心,及时沟通思想、交流感情,为他们参政议政、知情出力提供方便,并在解决党外干部一些实际问题和生活困难上优先考虑,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县委对他们的关怀。(长沙县委组织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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