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劳社发[2006]94号文件“关于印发《长沙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近日芙蓉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120名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了社会保险补贴,共计补贴贰拾贰万叁仟伍佰零玖元。
据悉,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办法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至2008年12月31日前申报并经审核合格者可享受最长3年的社保补贴。区劳动局及时落实这一惠民政策,组织各级社区、街道认真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的申报、审核、核拨工作,确保了持“再就业优惠证”的灵活就业人员及时获得社会保险补贴,提高了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稳定性,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芙蓉区委组织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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