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岳冠文 实习生 胡樱琼)目前我省农村留守少年儿童人数有240万人左右,但现行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却没有涉及该群体的保护。对此,省人大代表李晖向大会提交了“关于修订《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的议案”,建议关注留守少年儿童等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生活、学习情况。
现状:现行办法需要完善
1995年8月通过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中一些条款已滞后于社会的发展和未成年人发展的需要。如目前,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大规模向城市转移,农村父母外出务工的未成年人急剧增加,“但我省现行《办法》还没有涉及该群体,也缺乏专门针对流动人口子女的条款。”
隐患:少年网虫管理存在法律空白
李晖说,伴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网络、电子读物等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和普及,对未成年人的思维和行为方式产生了重大影响。目前全国人大已出台多部法律法规进行规范,但我省现行《办法》还没有涉及该领域,缺乏针对新兴产业的规划和管理。
李晖建议“所有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应当免费对未成年人开放。财政全额拨款的博物馆、展览馆、科技馆、文化馆、美术馆、体育场(馆)、公园、动物园、植物园等公共文体活动场所,应当免费对未成年人开放;非财政全额拨款的公共文体活动场所,应当对未成年人优惠开放。”
建议:对相关规定作出修改
李晖建议修订《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如建议修改规定,“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的,应当明确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委托监护人要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的未成年子女的意见等。”
此外,李晖建议,“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询问、讯问涉嫌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时,应当通知其监护人或者其监护人委托的律师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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