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06年、2007年湖南省为民办8件实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情况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人事厅《关于开展2006年、2007年为民办8件实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湘人发[2007]157号)精神,经各市州和省直各责任单位推荐,省8件实事考核办成员单位会议研究,并报省人民政府同意,拟授予省民政厅等100个单位为2006年、2007年湖南省为民办8件实事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邹苏华等18名同志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给予唐亚武等80名同志记一等功;给予张伍生等202位同志记二等功,现予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08年3月7日至3月13日。公示期间,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来电反映举报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来信、来电反映情况者,须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来访者要说明真实身份和工作单位。所举报反映的问题,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的线索。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公示受理部门:湖南省8件实事考核办公室(0731-2219393、2216504)。 湖南省8件实事考核办公室 二OO八年三月六日
附件:
2006年、2007年全省为民办8件实事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100个) 省直责任单位: 省民政厅 省卫生厅 省水利厅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 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省通信管理局 省直新闻单位: 湖南日报政法部 长沙市: 长沙市人民政府 芙蓉区人民政府 望城县人民政府 长沙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浏阳市民政局 长沙市教育局 长沙市卫生局 株洲市: 荷塘区人民政府 株洲县人民政府 醴陵市人民政府 天元区人民政府 芦淞区人民政府 株洲市教育局 茶陵县交通局 湘潭市: 湘潭市人民政府 湘乡市人民政府 湘潭市卫生局 湘潭县民政局 湘潭市人事局 衡阳市: 耒阳市人民政府 常宁市人民政府 祁东县人民政府 衡东县人民政府 雁峰区人民政府 蒸湘区人民政府 衡阳市水利局 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