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20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精神,现将长沙市法院2008年考试录用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面试对象的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08年6月14日上午8:30至下午5:30(参加复审聘任制书记员和司法警察考生合计54人、审判业务考生39人)。
2、资格复审地点: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南省长沙市曙光中路240号)北17楼会议室
3、资格复审内容: ①年龄;②学历;③院校和专业;④涉及有资格证书要求的复审资格证书;⑤涉及有身高标准的审查身高。
4、资格复审结果: 面试对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取消面试资格后所缺面试对象名额,在各对应报考职位笔试合格人选中根据笔试排名依次递补,直到面试对象名额补满或笔试合格人员补完为止。
5、资格复审对象需携带的证件或证明: ①准考证、身份证(含户口本); ②4张1寸照片; ③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已经确认毕业未领到证的,须持有毕业学校开出的证明); ④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含正副本)。 以上证件或证明必须是原件。
二、关于面试工作的安排
面试工作由长沙市委组织部牵头会同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为2008年6月17日上午8:30至下午5 :30;面试地点:长沙市中级法院北17楼会议室。面试考生必须于面试当天上午8:00前赶到面试地点集合,在8;30全省统一开始面试前仍未到达者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咨询电话:0731-5798283 5798284 5798285
长沙市委组织部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OO八年六月十一日
编辑:张维 责任编辑:何仲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