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组织指导处
为建立健全鼓励乡村干部安心基层干事业的政策导向,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最近,我们会同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就相关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共有118个乡镇(含浏阳市4个街道),1476个行政村(居),共有乡镇干部9561人(其中行政编制的公务员4842人、“七站八所”等事业编制人员4719人),村(居)干部7908人。近年来,随着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不断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队伍结构逐步优化,战斗力不断增强。据统计,目前,全市乡镇干部45岁以下的占74.3%,大专以上文化的占69.3%: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中45岁以下的占94.3%,大专以上文化的占97.6%:村(居)干部45岁以下的占59.6%,高中以上文化的占62.5%。绝大多数的乡村干部思想稳定,心态积极,能够克服困难,扎实工作,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主要做法 近几年来,各地从选拔任用、教育管理、待遇保障等环节入手,探索施行了一系列激励措施,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乡村干部选任力度得到力口大。在乡镇,以党委集中换届选举为契机,将一批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干部选拔进乡镇党委班子,新提拔干部73人:加强乡镇之间、乡镇与科局之间干部交流,乡镇间横向交流240人,乡镇与科局间纵向交流95人:在4个乡镇进行了党委领导班子直选试点,扩大了党内选举的民主程度。绝大多数乡镇推行了干部竞争上岗,能者上、庸者下、平者让,一大批冲劲足、重实干、能力强、素质好的干部成为了乡镇的中层骨干。在村(居),按照、“四个提倡、一个注重”的要求,一批“双带”能力强的经济能人选进村级班子:选派了328名机关干部到村任职,为加强村级班子建设提供人才支持。同时,为鼓励干部到基层干事创业,各地在制定干部选任政策时加大了向农村倾斜的力度。如浏阳市规定,一般干部提拔要先到乡镇工作,公务员招录也把名额全部放在乡镇。近三年有58名乡镇干部通过科级干部任职资格认证,39人得到提拔任用,使用率达到67%,远高于市直单位干部的使用率。长沙县对连续从事计生工作5年以上、工作成绩突出、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的基层干部,解决副科级待遇。岳麓区3年内,先后将8名优秀农村基层干部提拔到副科实职领导岗位。
(二)乡村干部经济待遇得到改善。一是加大投入,完善政策,落实乡村干部基本待遇。在村(居),2003年起市财政每年拨款500万元,区、县(市)按1:1的比例配套,解决困难村的村干部误工补贴:2004年市财政安排600万元专项经费,解决并村后四县(市)贫困乡镇退职村干部的待遇:2006年起,市财政又增加四县(市)村级工作经费1000万元,市县两级财政按1:1配套。各县(市)区围绕落实村(居)干部的基本待遇,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如望城县明确村(居)干部平均基本劳务报酬月标准为500元,县财政按月统发。宁乡县明确村(居)干部待遇由基本误工补贴、绩效工资、一般性工作补贴等几部分构成,基本误工补贴由县财政负担,绩效工资由乡镇财政负担,一般性工作补贴由村(居)按照有关程序确定。据统计,目前全市村(居)干部月均工作补贴300-500元的占40%,500元以上的达到45.1%。在乡镇,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乡镇财政税收的逐年增长,乡镇干部的基本经济得到基本保障,收入水平较过去有明显改善。60%以上的乡镇干部年收入在2万元以上,15%以上的乡镇干部年收入在3万元以上:50%以上的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年收入在3万元以上。一些地方还就艰苦地区的乡镇干部给予适当补贴,如长沙县从2004年起,对双江、白沙等2个偏远乡镇的在职工作人员实行每月50元的津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