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发[2006]42号
区属各党(工)委、党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等四个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结合省、市委的要求和芙蓉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区基层党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芙蓉区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大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加快建设繁荣和谐精美的新英蓉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基本原则
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要始终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始终把基层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逐级明确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整合各方力量,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主要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基层党建工作放到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中去谋划,紧紧围绕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来开展,促进全区的改革发展稳定。三是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要善于从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实际出发,找准基层党建工作的着力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全面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四是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要以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创新工作机制,拓宽工作领域,改进工作方法,使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
三、工作目标
芙蓉区基层党建工作要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一是组织坚强有力。党的基层组织健全、设置合理、各项制度配套落实,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使各级党组织真正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涌现出一批省级以上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二是党员作用突出。广大党员按照先进性要求,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牢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培养1到2个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党员先进典型。三是工作得到促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落实,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繁荣和谐精美新芙蓉的目标逐步实现,全区三个文明取得新进展。四是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党建工作体现群众意愿,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和服务群众工作成效明显,群众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和发展,党群干群关系密切,人民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满意度高。
四、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坚决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区委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纪委书记、区委组织部长、区委宣传部长任副组长,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直机关工委、区委党校、区非公党工委、区财政局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区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分管党建工作的副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决定基层党建工作重要问题,督促完成基层党建工作各项任务。区属各党(工)委、党组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基层党建工作负总责,书记是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基层党建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