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发[2007]4号 2007年3月2日
2006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四个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为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提供了制度保证。为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四个长效机制文件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根据湘组发(2006)6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积极探索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有效措施 1、落实党员参加经常性教育的有关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组织党员参加经常性教育的责任,创新“三会一课”制度,采取举办培训班、上党课、举行报告会、专题研讨、开展谈心活动等多种方式,组织党员参加学习教育,严格落实中央提出的党员参加集体教育活动的课时要求。坚持和完善党员民主评议制度,党员民主评议原则上以支部为单位每年进行一次:每5年由县级以上党委统一安排,集中组织一次党员党性分析评议。
2、创新党员参加实践锻炼的教育方式。组织党员立足本职岗位,通过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党员示范户、党员承诺、设岗定责、结对帮扶和志愿者服务等方式,加强党员实践锻炼。以“三级联创”为总揽,以争创“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五个模范”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在全市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富民强市”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3、加强党员教育阵地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占充分利用各类培训机构、革命纪念地、警示教育基地和科技示范基地等教育资源,建立党员教育基地。重点抓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建设,努力扩大覆盖面。根据党员实际需求加强教学资源开发,培育二批学用典型。加强“先锋潮”栏目和网站建设,整合各类党建网站资源,拓展党员学习渠道。
4、整合和保障党员经常性教育的力量。市县两级党委要建立由组织部门牵头,纪检、宣传、老干、教育、科技、民政、司法、财政、人事、劳动、农业、文化和党校等为成员单位的党员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整合各部门在师资力量、基地建设、经费投入等方面的职能优势。按照素质较高、数量适当、结构合理和专兼职结合的要求,建立一支由党校教师、专家学者、科技人员、先进模范人物和领导干部等组成的党员教育师资队伍。加强对党员教育队伍的培训和管理,市委组织部每年要牵头举办基层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班,各地区、各单位每3年要安排基层党务工作者特别是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轮训一次。
二、着力搭建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平台 5、抓好党员服务中心体系的建设。逐步建立起“以城市社区为重点,社区(村)、街道(乡镇)、县市区(园区)、市四级联动”的党员服务中心体系。创新服务载体,拓展服务内容,发展和壮大党员志愿者队伍,切实把党员服务中心建设成为联系和服务广大党员、群众的平台。
6、坚持领导干部联点和党员帮扶困难群众制度。市县两级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要有2个月时间,深入联系点和基层单位,特别是深入到条件艰苦的地区和矛盾集中的地方调查研究,解决问题。各级党组织要组织有帮扶能力的党员采取多种方式帮扶困难群众。
7、畅通党员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积极探索党代会闭会期间党代表发挥作用、联系党员群众的途径,继续推行乡镇党代会常任制和街道党员代表会议制度试点。总结开展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范围试点工作,继续对“直选”的办法进行探索。按照“两个提倡”的要求,规范和完善村(居)党组织“两推一选”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和村(居)务公开,逐步推行党务公开。公开设置意见箱、热线电话、举报电话,利用电子政务等信息网络手段,方便党员群众反映情况,发表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