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领导科学研究会会长、中央党校原副校长 刘海藩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深入分析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原则,把社会和谐明确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系统论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对为什么要构建和谐社会、在社会主义现阶段构建什么样的和谐社会及怎样构建和谐社会一系列根本性、战略性的问题,进行了理论阐述,作出了重要部署。《决定》特别强调要发挥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领导核心作用,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要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提高领导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本领,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这是我们领导科学研究的重要指导思想。我们必须积极推进理论创新,研究领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规律,各级领导必须以创新性的领导思维和领导方法,领导全国人民共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一、全面建设,重点推进
胡锦涛同志明确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四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及时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行研究,并作出全面部署,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面发展,确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决定》提出了到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9大目标、6大原则和5个方面的重点部署,勾勒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总体思路,在继续坚持社会和谐的价值导向的同时,强调了比较系统、比较完备的政策导向和制度导向的重要性,开辟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境界。我们必须系统学习,深入研究,全面贯彻落实。同时,和谐社会建设,又是贯穿于整个社会主义历史时期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总的要求,总体目标;每个阶段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具体矛盾,以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进行研究,提出对策。
(一)在践行科学发展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物质基础的过程中,不断提高领导水平
科学发展观,既是对传统发展方式的观念创新,更是对发展实践的重大战略转变。要实现这个转变,关键在于各级领导要用新的发展理念和新的领导方法,落实中央的决策,并在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不断提高领导能力,推进社会和谐。
社会要和谐,必须要有物质和文化需求的满足。《决定》指出:“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社会和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取决于发展的协调性”。《决定》在肯定我国社会总体和谐的同时,也指出了“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首先是发展不平衡、发展水平低的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关键还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生产力,发展经济社会事业。
当前,“我们面临的发展机遇前所未有”。从国际上看,虽然存在霸权主义与强权政治的威胁,存在资本主义扩张的严重挑战,但世界多极化趋势,使大国关系格局发生变化,我国在大国关系中的地位不断上升;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生产要素流动和产业转移加快,我们可利用的外部机遇增多,发展空间更大。从国内看,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的推进,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给发展带来了强大的动力和巨大的活力。所以,必须抓住机遇,加快发展。
当然,发展不是单纯追求GDP的增长,而是要践行科学发展观,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各级领导要善于把握科学发展的规律,通过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深化体制改革,鼓励自主创新,改变发展中那些不科学的成分。当前,特别要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落实区域发展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大环境资源的治理保护力度,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特别要将发展落实到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上,落实到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上。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既是发展的目的,也是社会进步的要求。因为在未来社会,将是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