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罗玉环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要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领导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本领,认真实施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综合考核评价办法,把领导社会建设的绩效列为考核内容,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笔者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就如何用科学发展观构建基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评估体系进行一些思考。
一、以战略眼光去认识基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评估体系的积极意义。
基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处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第一线,担负着上传下达、贯彻执行党的政策路线和国家大政方针的重要任务,其执政能力与执政绩效如何,直接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建立科学规范的基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评估体系,有利于确立良好的基层工作导向和用人导向,提高基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不断提高干部职业素质和专业管理能力,促进干部管理方式从以职务管理为主向以职责管理为中心的方式转变,大力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建设,努力实现基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价值评价、工作能力评价、工作绩效评价的有机结合。通过科学地考核评价干部和准确地选拔使用干部,教育和引导基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自觉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切实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那些德才兼备、埋头苦干、自觉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干部能够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这就要求我们在考评基层的一切工作时,都要以服从和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为宗旨,在绩效评估中必须坚持群众公认原则,不断扩大和完善群众参与干部考核、任用工作的渠道与途径,进一步落实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科学发展观强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这就要求我们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基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方式方法,突出综合考核评价,全面、系统、客观、公正地看待干部,科学、准确地对基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作出评价。
二、以和谐发展去设置基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评估体系的指标内容。
用什么样的指标考核绩效,用什么样的标准衡量绩效,对于基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起着关键导向作用。因此,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和谐发展的要求来设置考评指标内容,重点要把握好以下几个原则:
一是“软”“硬”兼施的原则。要从“硬指标”与“软任务”的成果上检验绩效。以“三个成果”来衡量干部的实绩,既注重干部在物质文明建设中的成效,又注重干部在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中的成效。在评价标准上,既要重数字,又不能唯数字,坚决防止“数字出干部”的倾向;既重增长速度,又重发展质量,关键是看社会的整体和谐发展。
二是“总”“分”结合的原则。要从总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上透视绩效,既要看干部局部工作成绩,又要看干部对全局利益所持的态度和所做的贡献,领导干部在局部范围内所取得的成绩对全局利益的影响和作用越大,实绩就越大,只有那些既惠及局部,又符合全局利益的实绩才是真正的实绩。要从个人实绩与集体实绩的区分上看待绩效,根据干部在班子中所处的位置,承担的责任和应发挥的作用,通过仔细考察,实事求是地看每个成员所起的作用。既要解决干部实绩上吃大锅饭,功过不分,简单地把整个领导班子的成绩妄加在个人头上。又不能以“集体努力结果”为名,否认个人所做的贡献,把整体的成绩平均分摊到每个干部身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