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未纳入绩效考核市管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长组通〔2011〕54号
各县(市)区委,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根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经研究,定于2011年底启动本年度未纳入绩效考核市管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工作与全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同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1年未纳入绩效考核、市委直接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由纳入绩效考核单位协助市委管理的、未纳入绩效考核的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已纳入绩效考核单位中未纳入绩效考核的市管干部。
新提拔任职、交流任职的市管干部,按现任职务进行年度考核。交流任职不足半年的,其交流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二、考核内容
(一)市管领导班子年度运转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在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文字材料。主要包括本年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目标任务、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加强基层党建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反腐倡廉等方面情况。按照《关于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等工作的通知》(湘创先发〔2010〕40号)要求,要把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情况作为材料的重要内容。
(二)市管干部年度履职情况。撰写个人述职报告并填写《长沙市市管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3)。包括本年度个人思想政治状况、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重点工作、廉洁自律和带头创先争优等情况,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三、考核步骤
(一) 前期准备。提前准备和发放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市管干部个人述职报告、测评要点和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材料。市管干部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大会述职。未纳入绩效考核的市管领导班子要召开述职测评大会,党政正职在会上要口头述职,其他市管干部提供书面述职报告。参加测评的人员为:单位(系统)干部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下的,全部参加;50人以上的,班子成员、县级干部、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参加,参加测评的人数一般不得少于50人,人数不足可抽取其他一般干部参加。
绩效考核单位中未纳入绩效考核的市管干部,在本单位绩效考核述职述廉测评会议上,与纳入绩效考核的市管领导干部一并提供书面述职报告,并进行民主测评。
(三) 民主测评。参加测评会议人员填写《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表格样式附件1、附件2,请按要求使用)。测评时要严格纪律,与会人员隔开就座,确保互不影响。
(四)综合反馈。未纳入绩效考核的市管领导班子党组(党委)要召开年度考核总结分析会议,各区县(市)委组织部、主管单位党组(党委)要做好年度考核情况综合汇总,并向市委组织部归口联系处室呈报领导班子测评结果和市管干部测评结果及等次评定建议。
(五)情况通报。市委组织部综合有关情况,向部务会汇报并审定评定等次。民主测评情况和年度考核结果,在所在地方或单位领导班子内通报。对各地各单位年度考核综合情况,市委组织部将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四、评定标准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评定优秀等次的名额,一般掌握在本地本单位市管干部总数的15%以内。评为优秀等次的,其民主测评优秀票应达到三分之二以上,不称职票在5%以下;党政正职评为优秀等次的,其优秀票应达到85%以上。对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一般应评为不称职等次。对基本称职票超过50%,或不称职票未超过三分之一、但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合计超过40%的,应当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其年度考核按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人事厅《关于执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实施办法》(湘纪发〔2004〕5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将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职务升降、奖惩、培训、调整级别和工资等的重要依据。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中总体评价好、表现突出的,予以表扬鼓励。
领导班子在年度考核测评中总体评价好和较好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或者总体评价差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确实存在问题的,将在指出问题的基础上督促领导班子加强整改,必要时进行组织调整;主要负责人确有责任的,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市管干部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应视情形分别作出免职、责令辞职或降职处理。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的,应对其诫勉谈话或组织调整,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不称职处理。对测评中单项评价明显偏低、在某方面存在明显不足的领导干部,由上级组织部门或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找其谈话,指出问题,督促整改。
六、组织实施
2011年未纳入绩效考核市管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从2011年12月开始,到2012年1月基本结束。
年度考核按以下四种方式进行:对未纳入绩效考核的市委直接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由市委组织部派人到单位指导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对由纳入绩效考核单位协助市委管理、未纳入绩效考核的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市委组织部委托主管单位党组(党委)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各单位实际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市委组织部派人指导或参加单位年度考核总结分析会议,听取单位考核情况汇报;对个别规模较小、人数较少的市直所属单位,由市委组织部委托单位党组(党委)进行年度考核,派人随机抽查;对绩效考核单位中未纳入绩效考核市管干部的年度考核与绩效考核同步组织进行。请各地区各单位于12月31前与市委组织部各归口联系处室衔接,确定本单位或所属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年度考核相关事项。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统筹结合绩效考核、党风廉政考核等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抓紧组织实施,于2011年1月10日前完成年度考核工作,并与2月6日前将年度考核有关材料报送市委组织部归口联系处室。材料包括:党组(党委)年度考核工作情况总结、关于考核结果评定的请示、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4)、长沙市市管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报告。所有材料按一式2份报送,均用16开纸印制,并附电子文档。
各归口干部处室联系人及方式:
干部一处 傅永超 88667269
干部二处 徐 颖 88667271
干部三处 陈宝龙 88667273
干部四处 杨立志 88667285
附:
1.×××(单位)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一;
2、×××(单位)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二;
3.长沙市市管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
4.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
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
2011年12月5日

